|
您当前位置:中国原创剧本网 > 影视资讯 > 广电局资讯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再次部署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 |
|
|
|
|
授权级别:独家授权与委托
作品类别:影视资讯-广电局资讯
会员:fanhoulai
阅读: 次
编辑评分: 3
投稿时间:2014/5/7 9:55:51
最新修改:2014/5/7 9:55:51
来源:中国国际剧本网www.juben108.com |
|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再次部署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 |
上传者:广电局 |
|
专业代写小品、相声、快板、三句半、音乐剧、情景剧、哑剧、二人转剧本。电话:13979226936 联系QQ:652117037
|
|
|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就今年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再次进行部署,要求各地新闻出版广电部门深入发动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特别是深受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之害的基层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等,积极举报、举证,务求做到标本兼治,“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件。
为利于我省专项行动的开展,辽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再次公开3部举报电话,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分别是:024-23265737(报刊、记者站违法违规行为举报);024-23251749(广电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举报);024-23255630(“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和利用非法网络从事违法违规行为举报)。
辽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将对举报的信息和线索进行核查,并对下列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凡是搞新闻敲诈、有偿新闻、有偿不闻屡查屡犯的新闻媒体,肆意编造事实、刊播和传播假新闻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新闻媒体,非法转让、出租或出售单位名称、报号、刊号、版面和播出频道、时段、频率、频段及网站、网站区域频道的新闻媒体,均依法吊销行业许可证;凡是违规向媒体采编机构和驻地方、驻外地机构及其人员下达发行、广告、赞助等经营创收指标,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指使、纵容采编人员、广告经营人员搞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以新闻报道形式刊播或变相刊播广告的新闻媒体,依法予以整顿直至吊销行业许可证;凡是未经审批或备案擅自设立的分社、记者站、新闻中心、办事处、通联处、工作站、发行站、运营中心、调查中心等驻地方或驻外地机构,依法予以撤销;凡是未经媒体本部批准,由媒体驻地方、驻外地机构擅自聘用的人员,由新闻媒体予以辞退;新闻媒体违法违规人员吊销新闻记者证,列入不良从业记录,作出限业或禁业处理,在中国记者网公开通报;凡是以虚假身份信息申领新闻记者证、因违法违规被处理、列入不良从业记录的人员,由新闻媒体予以辞退;凡是涉嫌违法犯罪人员,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凡是履职不力、监管失责、失职渎职、包庇纵容,甚至干扰、阻挠、妨碍执法活动的新闻媒体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