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深化农垦改革发展农垦经济的几点建议
(作者 匡后明)
深化农垦改革必须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核心,推进农场企业化,垦区集团化改革为主线,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资源资产整合和产业优化升级,全面增强农垦发展的内生动力、发展活力、整体实力,促进农场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农垦产业兴旺、职工富裕、环境优美、乡风文明、整体小康的生活目标。
风物长宜放眼量, 农垦改革必须着眼于长远,根据农场国有企业的特点,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坚持市场导向,确立农场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保障农场平等享受国家涉农普惠性政策。完善与农垦相适应的支持政策,解决农场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提高农场未来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实力;各农场应根据自己的天然条件,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改革要注重不同农场的资源禀赋,发展水平的差异性,有针对性制定发展方案,促进多元化、多层次、多极化发展,一切从实际出发,不简单照搬集体经济和国有企业的改革办法,主管部门、管理干部要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妥善处理好国家、企业、和职工群众的利益关系,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有计划、有秩序、有步骤地深化农垦改革。为此,可以采取先试点,积累经验、吸取教训、总结推广,在获得良好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围绕农垦改革发展新定位、新经验、新步伐,把农垦改革向纵深推进,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农垦改革必须从管理体制经营机制上进行改革,强化农场的企业化功能,实行政企分开,实行经营职能与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职能分开,落实农场法人实体地位,建立健全完整的农场经营管理体制,落实农场生产经营自主权,实现农场种植、加工、贸易、销售完整产业链改造,建立有利于农场产业化发展的经营机制、管理体制,基础较好的地方,国家和政府应当鼓励农场推进公司化改造,不具备条件的农场,可以围绕主导产业和自身优势,大力培育农场内部市场主体,积极扶持职工群众发展自营经济,引入龙头企业+公司+农户的模式,融入农垦主导产业链,发展新兴业态、新型经济增长点。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运作的原则,以资本运营为纽带,土地资本化运作为起点,科技创新为动力,产业发展为重点,资源整合为抓手,采取股份合作、产业联盟、租赁经营等方式,形成集团公司与农场风险共担、利用共享的一体化发展格局。
农垦改革必须坚持和完善以职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大单位统筹小单位的双层经营体制,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职工家庭承包经营管理制度,建立经营面积、收费标准、承包期限与职工身份相适应的衔接机制,职工的承包期限不得超过承包人退休年限,防止简单固化土地承包关系,建立健全农场与职工承包户,租赁人之间合理的利益分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承包人、租赁人都依法负有缴纳承包费、租赁费和社会保障金的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政府应将农场职工和居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凡是与农场签订劳动合同的农业从业人员,应当执行当地统一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障政策,或者执行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参保缴费办法,强化农场企业、职工按时足额缴费义务,促进农场所有职工按规定纳入参保范围,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
社会经济不断向前发展,人口素质不断提高,对工人干部群众的管理方式也应该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水平,各有关部门和农场在履行管理职能的时候,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化农垦改革的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农场党建工作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企业管理统一起来,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的权责,科学制定工作方式,使党组织的作用在改革过程中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充分发挥农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坚定不移地坚持农场改革发展方向,保证和监督各项政策的贯彻实施。农场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保证党组织机构健全,党务工作者队伍稳定,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适应推进农垦改革发展需要,落实完成国家赋予农垦系统的任务,履行好行业指导管理的职能,创新工作方式,从维护群众利益上多下功夫,从保持社会稳定上下功夫,顺应垦区集团化改革方向,积极支持农场做大做强,努力实现垦区现代化,谱写好中国梦农垦梦新篇章。
云南省景洪市东风农场:匡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