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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级别:独家授权与委托   作品类别:国际论文网-文化艺术论文   会员:suyu   阅读: 次   编辑评分: 3
投稿时间:2019/12/10 11:39:16     最新修改:2019/12/10 11:39:16     来源:小品大全网http://www.xiaopindaquan.com/ 
论文名:《情绪在新媒体传播中的作用及影响》
【原创剧本网】作者:网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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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情绪在新媒体传播中的作用及影响

    2017年11月,“江歌案”成为全民讨论的热点。媒体的报道让这个发生于2016年11月的“东京女留学生被害案”重回公众视线,随后的一系列二次报道点燃了网民的情绪,引发了舆论风暴。随着2017年底日本方面对陈世峰进行了最后的判决,“江歌案”的热度逐渐降低,这一“爆点事件”变成了“案例”,出现在其他事件的相关报道中。

    “江歌案”等涉及道德、人性、法律的命案事件发生后,一部分自媒体都成為网络舆论场中的意见领袖,有意或无意地引导着受众的情绪。其中“咪蒙”公众号最早发出带有情绪引导性的文章,点燃网民的怒火。2019年2月1日“咪蒙”因媒介失范而被关停,不禁让笔者反思新媒体环境中新闻工作者的行为规范。如何更好地管理情绪、运用情绪是新闻工作者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新媒体时代需要思考的问题。

    一、研究范围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以网络平台为依托的新媒体成为人们获取新闻信息,了解社会时事的重要载体。新媒体具有时效性极强、互动性强、媒介形式多样的特点,使其具有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参与度高的传播效果。这种“快”“广”“热议”有时也会成为潜在隐患,如果再加上情绪的促动,或将出现网络暴力、舆论风暴等负面现象。

    选取媒体报道进行研读,从文本出发关注媒体的情绪及其表达方式。综合分析“新京报网”“澎湃新闻” 在2016年11月至2019年1月期间的相关报道。(如表1所示)

    通过关键词搜索“江歌”“江歌案”,可以发现与之相关的新闻分为4类:第一,最新消息报道,关于最新的案情、法庭给出的事实等,不带有感情色彩;第二,从法律角度对“江歌案”进行分析,法律知识普及的作用显著;第三,以“江歌案”中错综复杂的关系为依托,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人性等角度展开讨论;第四, “江歌案”作为一个案例出现在其他主题的文章中。

    二、研究发现及结论

    (一)自媒体平台情绪倾向明显,传统媒体所属的、所管辖的新媒体平台情绪较为温和  澎湃新闻的相关报道有48.33%持有中性情绪态度,10%略倾向于江歌母亲,没有文章语言过激或具有极强的偏见指向。(如表2所示)

    自媒体发出的文章持有较为极端的负面情绪,声讨刘鑫,以一种直白的、情绪化的文字传递着作者个人的情感倾向。

    (二)媒体的三种情绪导向

    第一种是媒体表达对江歌母亲的理解与同情,移情效应下带动受众对江歌母亲的人文关怀。站在别人的立场思考问题,深入他人的主观世界,了解他人的感受,这样的心理过程即为移情[1]。媒体在对江歌母亲的报道中体现出对其的关心。此类报道及网民内心的正义感、同情心促使他们在江歌母亲个人微博中留下暖心的话语。一定程度上,这是一种正向的情绪影响。

    第二种是媒体对刘鑫的批判撬动受众的朴素正义观,导致受众精神充血,进而发展为对刘鑫的全民讨伐。自媒体公众号使用“带血馄饨”“闺蜜挡刀”“杀人偿命”等偏激的字眼,内容上使用具有极端情绪的词语对刘鑫进行批判,进而带来一场对刘鑫的网络暴力。真相还在路上,各种评论、情感营销就汹涌而来。

    第三种是凶手陈世峰才是悲剧的起点,不希望陈世峰成为配角,媒体呼吁受众进行理性思考,正视道德与法律的关系。传统媒体的新媒体平台(如新京报网)及新媒体(澎湃新闻)的评论栏目通过较为公正客观的语言对“江歌案”及此前出现的舆论风暴进行评论,呼吁受众要理性对事;同时辅以各类法律知识的补充,引导受众跳脱出朴素正义观驱动下的激动情绪,对此类事件进行客观反思。

    (三)媒体报道与情绪的关系

    首先,媒体的情绪牵动着公众的情绪,当形成一致的情绪导向后,无论媒体还是受众都将出现“一边倒”的情绪绑架。

    2017年11月14日和2017年12月11日是“江歌案”两个最热的舆论时间点,前者由新京报《局面》报道及“咪蒙”等一批公众号的情感营销带来,后者是江歌案在日本宣判的时间点。

    当全网处于讨伐刘鑫的情绪之中,一切与之相反的情绪都会受到打压。“咪蒙”公众号文章《江歌刘鑫案:法律可以制裁凶手,但谁来制裁人性?》的跟帖评论中,批判刘鑫的有433条,支持咪蒙的有848条,这些评论大部分都得到了其他网友的“支持”回复;文章跟帖中有50条持理性声音,这些评论鲜有人应和,甚至收到了谩骂[2]。

    新媒体时代,人人都有话语权,都可以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交流,不免有些观点会遭到质疑。一种情绪越来越突出、声势越来越大,随之其他情绪的表达空间便会减少。在“咪蒙”文章的情绪导引下,受众逐渐发出了同一种声音。

    其次,朴素的正义感具有局限性,公正的审判来源于法律,媒体的选择性报道导致受众对新闻事实的认识比较片面。

    看到江歌母亲的悲痛,听闻刘鑫的“无情”,网友们群情激愤是可以理解的。朴素的正义感让我们看到不公之事想去为弱者伸张正义。但需要注意,读者所看到的信息并不一定就是事实,从事实到读者之间还存在着媒体这一“把关人”。媒体会出于诸多原因对事实进行筛选、包装、加工,将符合本媒体初衷的稿件提供给读者。    朴素的正义感并非现代法治之全部。现代法治讲究真凭实据,也强调程序正义,所以即使是舆论普遍支持下的朴素正义感,最终也未必能真正抵达真相和法治。有时候,两者甚至背道而驰。

    值得注意的是,“江歌案”的刑事案件主体是江歌、陈世峰,而媒体、受众关注的重点却集中于江歌母亲和刘鑫。自媒体的情感营销软文点燃了受众的情绪,但此时受众基于片面信息的、非理性的情绪很难形成良性影响,负面情绪的累积对于社会心态的调整鲜有积极作用。

    最后,从新闻业务角度看,在该案件的报道中,讲故事的高质量特稿偏少,媒体在“引导受众进行理性思考,从而引导情绪”方面有所缺失,自媒体软文对受众情绪影响力大。

    特稿以讲故事为特征,可以对受众起到有效的引导作用[3]。在澎湃新闻60件相关新闻作品中,仅有2件特稿作品;在新京报网的20件相关新闻作品中,无特稿作品。不可否认,消息、评论、知识科普对于受众来说都是有帮助的,但这些稿件在叙事、打动读者、移情方面的效果逊于特稿。当自媒体的软文成为引导、引领受众情绪的主角时,优秀传统媒体的新媒体平台应该做出相应调整来改变这种单一的、不均衡的、不良性的现状。

    三、思考及建议

    (一)意见领袖务必守住底线,切忌情感营销  出自传统媒体之手的《局面》基本秉承了新闻报道的平衡、客观、中立原则,坚持采访、报道两方的观点,既有江歌母亲的控诉,也有刘鑫的说明和回应。《局面》栏目负责人王志安为了平衡真相、找到刘鑫,废了不少周折。当两方的观点均呈现在网上时,其他媒体(含自媒体)和受眾的神经受到了刺激,一些追求流量的自媒体发现了热点,一系列“吃人”式的报道开始出现,这些报道在消息来源方面是不全面的。

    对于追求流量的自媒体而言,对真相的生产和消费是一定范围内的可控的经济行为。蹭热点常常会给自媒体带来不少的收益。“咪蒙”团队除了《刘鑫江歌案:法律可以制裁凶手,但谁来制裁人性?》阅读点赞都在10万以上外,其运营的“才华有限青年”公众号一篇文章阅读量也达到10万+,选题互相配合补充,进一步聚拢流量。用文章吸引眼球、赚取收益无可厚非,但当介入社会问题、公共议题等易引起舆论风暴的事件时,自媒体应该注意守住客观、追求真相的底线。在关于“江歌案”的报道中,自媒体制造了网络暴力,带来了舆论暴力,导致网民群情激愤。

    公众号“咪蒙”具有评论性质的文章《刘鑫江歌案:法律可以制裁凶手,但谁来制裁人性?》从已曝出的事实中拎出一个人所有的恶做主线,再围绕这条主线渲染另一个人极度的悲,这种双向情绪化的加持写作,容易激发片面的情绪。这种叙事是不妥的,如果只是私人观点那么无可厚非;然而当这样的文章出现在网络平台上,且出自有上万粉丝的“大V”之手,就会激化矛盾、煽动网民情绪。

    当新媒体“大V”成为某一时期的意见领袖,其影响力不可小觑。笔者认为新媒体平台中的各家媒体在选题层面,应避免预设立场;在叙事层面,应该做到完整、全面、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以陈述完整事实为前提,而不要让观点、猜测先行;在表述方面,文字平和、客观,避免煽动性的口吻;在导向方面,禁止媒介审判行为和有意无意地制造网络暴力。

    自媒体应做到“社会守望、社会良知”、积极引导社会舆论、促进社会心态正向发展,以观察者姿态出现、呈现平衡的观点或许是具有可操作性的基本要求。

    (二)选题不应预设立场,切入点应该避开模糊的事实  《局面》选择江歌母亲与刘鑫之间的对话作为切入点,采访了两方的观点,想要呈现的就是一种平衡、全面的视角(见王志安记者手记)。然而,聚焦于江歌母亲和刘鑫两人的关系,是否关注了本案的重点?是否可以实现“促进沟通”的初衷?

    在尚未有官方给出案情细节前,“刘鑫是否将江歌推出门外并关上了房门”“刀究竟是谁的”这些都没有事实依据。在事实尚不清楚时,人们很容易进行猜测;而猜测就容易导致不实信息,甚至带来舆论暴力。舆论暴力一旦出现便声势浩大,刹不住车。

    笔者认为这一选题被二次传播后,很容易让人陷入并无可靠根据的预判中:刘鑫不积极回应,对江歌母亲避而不见;江歌母亲“痛,除了痛没有别的”的哭诉更加剧了网民对刘鑫的“恨”。自媒体大V看过《局面》后,并没有把刘鑫的声音进行重现,而是从两方的对话中摘取了可以激起网民情绪的部分,或许有意地制造了舆论暴力。微博@全民话题甚至发出了“该不该用网络暴力惩罚一个人”的微博投票。

    或许《局面》的选题切入点在证据未全下有些不合时宜,激动的网民却观点先行。作为涉及案件核心人员的报道,《局面》或许在一开始就引偏了关注点,人们很少再关注本案的凶手陈世峰,而是在两个受害者之间纠缠。

    (三)媒体的表现应该以呈现事实为目的,不应故意制造冲突爆点  越具有冲突性、戏剧性的情节会吸引越多的眼球。但笔者认为,媒体在采访、写作中不应刻意制造不必要的冲突点,猎奇、看戏的心态并不合适。

    在图片新闻报道方面,江歌母亲的悲情是可以触动受众的,但如果媒体一味地追求悲情、渲染悲情,笔者认为在图片叙事角度就有失偏颇。

    发生社会恶性事件,新媒体平台往往成为爆发点,引起舆论风暴,其中夹杂着谩骂、批评、道德审判、舆论审判、故意哗众取宠的与大众主流观点相悖小众的“奇葩”观点。这种在网络平台上的舆论缺乏理性思考,其提供者更多是在跟风、凑热点,这种碎片化的舆论很难和严肃讨论进行有机对话。正因此,舆论的狂热、极端的情绪很难对理性思考、合理解决问题提供有力的帮助。

    偏激的情绪和舆论暴力一旦产生,连始作俑者都很难再有效地把控其发展方向。新媒体平台的大V们应该更有责任意识和媒介素养,对自己发布的内容负责,对公众的知情权负责,对社会舆论的稳定负责。

    “江歌案”从舆论的风口回归平常,公众的情绪也从群情激愤缓和为理性看待。媒体如何发声牵动着万千网民受众的情绪与心态。

    网络上有争议的新闻事件大肆传播,是对线下真实生活中民众普遍焦虑情绪的反映。中国社会正经历大规模的城市化、人口迁移、科技和知识的更新,以及从传统的熟人社会到现今的商业契约下的陌生人社会的转型[4]。在这阵痛的转型过程中,受众是焦虑、心有怀疑的。新闻媒体是舆论的载体,也是舆论的“放大镜”,经过新闻媒介广泛传播的意见,往往会成为社会舆论的主流。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新媒体时代,以什么样的情绪、态度、口吻发声都是新闻工作者需要思考的问题。新媒体只是一种手段,新闻媒体的职责、职业操守是不变的。新闻工作者自身应该以客观、公正、包容的心态来观察、了解、报道周围的事物;尽量以客观、正面的情绪来感染、引导受众。传统媒体也应该把握新媒体平台的机遇,积极将其触角发展至快速传播、影响力大的新媒体平台,从而更好地为社会情绪问题、社会心态的升级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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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时间:2019/12/10 11:39:16     最新修改:2019/12/10 11:39:16     来源:小品大全网http://www.xiaopindaquan.com/ 
论文名:《情绪在新媒体传播中的作用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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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绪在新媒体传播中的作用及影响

    2017年11月,“江歌案”成为全民讨论的热点。媒体的报道让这个发生于2016年11月的“东京女留学生被害案”重回公众视线,随后的一系列二次报道点燃了网民的情绪,引发了舆论风暴。随着2017年底日本方面对陈世峰进行了最后的判决,“江歌案”的热度逐渐降低,这一“爆点事件”变成了“案例”,出现在其他事件的相关报道中。

    “江歌案”等涉及道德、人性、法律的命案事件发生后,一部分自媒体都成為网络舆论场中的意见领袖,有意或无意地引导着受众的情绪。其中“咪蒙”公众号最早发出带有情绪引导性的文章,点燃网民的怒火。2019年2月1日“咪蒙”因媒介失范而被关停,不禁让笔者反思新媒体环境中新闻工作者的行为规范。如何更好地管理情绪、运用情绪是新闻工作者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新媒体时代需要思考的问题。

    一、研究范围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以网络平台为依托的新媒体成为人们获取新闻信息,了解社会时事的重要载体。新媒体具有时效性极强、互动性强、媒介形式多样的特点,使其具有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参与度高的传播效果。这种“快”“广”“热议”有时也会成为潜在隐患,如果再加上情绪的促动,或将出现网络暴力、舆论风暴等负面现象。

    选取媒体报道进行研读,从文本出发关注媒体的情绪及其表达方式。综合分析“新京报网”“澎湃新闻” 在2016年11月至2019年1月期间的相关报道。(如表1所示)

    通过关键词搜索“江歌”“江歌案”,可以发现与之相关的新闻分为4类:第一,最新消息报道,关于最新的案情、法庭给出的事实等,不带有感情色彩;第二,从法律角度对“江歌案”进行分析,法律知识普及的作用显著;第三,以“江歌案”中错综复杂的关系为依托,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人性等角度展开讨论;第四, “江歌案”作为一个案例出现在其他主题的文章中。

    二、研究发现及结论

    (一)自媒体平台情绪倾向明显,传统媒体所属的、所管辖的新媒体平台情绪较为温和  澎湃新闻的相关报道有48.33%持有中性情绪态度,10%略倾向于江歌母亲,没有文章语言过激或具有极强的偏见指向。(如表2所示)

    自媒体发出的文章持有较为极端的负面情绪,声讨刘鑫,以一种直白的、情绪化的文字传递着作者个人的情感倾向。

    (二)媒体的三种情绪导向

    第一种是媒体表达对江歌母亲的理解与同情,移情效应下带动受众对江歌母亲的人文关怀。站在别人的立场思考问题,深入他人的主观世界,了解他人的感受,这样的心理过程即为移情[1]。媒体在对江歌母亲的报道中体现出对其的关心。此类报道及网民内心的正义感、同情心促使他们在江歌母亲个人微博中留下暖心的话语。一定程度上,这是一种正向的情绪影响。

    第二种是媒体对刘鑫的批判撬动受众的朴素正义观,导致受众精神充血,进而发展为对刘鑫的全民讨伐。自媒体公众号使用“带血馄饨”“闺蜜挡刀”“杀人偿命”等偏激的字眼,内容上使用具有极端情绪的词语对刘鑫进行批判,进而带来一场对刘鑫的网络暴力。真相还在路上,各种评论、情感营销就汹涌而来。

    第三种是凶手陈世峰才是悲剧的起点,不希望陈世峰成为配角,媒体呼吁受众进行理性思考,正视道德与法律的关系。传统媒体的新媒体平台(如新京报网)及新媒体(澎湃新闻)的评论栏目通过较为公正客观的语言对“江歌案”及此前出现的舆论风暴进行评论,呼吁受众要理性对事;同时辅以各类法律知识的补充,引导受众跳脱出朴素正义观驱动下的激动情绪,对此类事件进行客观反思。

    (三)媒体报道与情绪的关系

    首先,媒体的情绪牵动着公众的情绪,当形成一致的情绪导向后,无论媒体还是受众都将出现“一边倒”的情绪绑架。

    2017年11月14日和2017年12月11日是“江歌案”两个最热的舆论时间点,前者由新京报《局面》报道及“咪蒙”等一批公众号的情感营销带来,后者是江歌案在日本宣判的时间点。

    当全网处于讨伐刘鑫的情绪之中,一切与之相反的情绪都会受到打压。“咪蒙”公众号文章《江歌刘鑫案:法律可以制裁凶手,但谁来制裁人性?》的跟帖评论中,批判刘鑫的有433条,支持咪蒙的有848条,这些评论大部分都得到了其他网友的“支持”回复;文章跟帖中有50条持理性声音,这些评论鲜有人应和,甚至收到了谩骂[2]。

    新媒体时代,人人都有话语权,都可以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交流,不免有些观点会遭到质疑。一种情绪越来越突出、声势越来越大,随之其他情绪的表达空间便会减少。在“咪蒙”文章的情绪导引下,受众逐渐发出了同一种声音。

    其次,朴素的正义感具有局限性,公正的审判来源于法律,媒体的选择性报道导致受众对新闻事实的认识比较片面。

    看到江歌母亲的悲痛,听闻刘鑫的“无情”,网友们群情激愤是可以理解的。朴素的正义感让我们看到不公之事想去为弱者伸张正义。但需要注意,读者所看到的信息并不一定就是事实,从事实到读者之间还存在着媒体这一“把关人”。媒体会出于诸多原因对事实进行筛选、包装、加工,将符合本媒体初衷的稿件提供给读者。    朴素的正义感并非现代法治之全部。现代法治讲究真凭实据,也强调程序正义,所以即使是舆论普遍支持下的朴素正义感,最终也未必能真正抵达真相和法治。有时候,两者甚至背道而驰。

    值得注意的是,“江歌案”的刑事案件主体是江歌、陈世峰,而媒体、受众关注的重点却集中于江歌母亲和刘鑫。自媒体的情感营销软文点燃了受众的情绪,但此时受众基于片面信息的、非理性的情绪很难形成良性影响,负面情绪的累积对于社会心态的调整鲜有积极作用。

    最后,从新闻业务角度看,在该案件的报道中,讲故事的高质量特稿偏少,媒体在“引导受众进行理性思考,从而引导情绪”方面有所缺失,自媒体软文对受众情绪影响力大。

    特稿以讲故事为特征,可以对受众起到有效的引导作用[3]。在澎湃新闻60件相关新闻作品中,仅有2件特稿作品;在新京报网的20件相关新闻作品中,无特稿作品。不可否认,消息、评论、知识科普对于受众来说都是有帮助的,但这些稿件在叙事、打动读者、移情方面的效果逊于特稿。当自媒体的软文成为引导、引领受众情绪的主角时,优秀传统媒体的新媒体平台应该做出相应调整来改变这种单一的、不均衡的、不良性的现状。

    三、思考及建议

    (一)意见领袖务必守住底线,切忌情感营销  出自传统媒体之手的《局面》基本秉承了新闻报道的平衡、客观、中立原则,坚持采访、报道两方的观点,既有江歌母亲的控诉,也有刘鑫的说明和回应。《局面》栏目负责人王志安为了平衡真相、找到刘鑫,废了不少周折。当两方的观点均呈现在网上时,其他媒体(含自媒体)和受眾的神经受到了刺激,一些追求流量的自媒体发现了热点,一系列“吃人”式的报道开始出现,这些报道在消息来源方面是不全面的。

    对于追求流量的自媒体而言,对真相的生产和消费是一定范围内的可控的经济行为。蹭热点常常会给自媒体带来不少的收益。“咪蒙”团队除了《刘鑫江歌案:法律可以制裁凶手,但谁来制裁人性?》阅读点赞都在10万以上外,其运营的“才华有限青年”公众号一篇文章阅读量也达到10万+,选题互相配合补充,进一步聚拢流量。用文章吸引眼球、赚取收益无可厚非,但当介入社会问题、公共议题等易引起舆论风暴的事件时,自媒体应该注意守住客观、追求真相的底线。在关于“江歌案”的报道中,自媒体制造了网络暴力,带来了舆论暴力,导致网民群情激愤。

    公众号“咪蒙”具有评论性质的文章《刘鑫江歌案:法律可以制裁凶手,但谁来制裁人性?》从已曝出的事实中拎出一个人所有的恶做主线,再围绕这条主线渲染另一个人极度的悲,这种双向情绪化的加持写作,容易激发片面的情绪。这种叙事是不妥的,如果只是私人观点那么无可厚非;然而当这样的文章出现在网络平台上,且出自有上万粉丝的“大V”之手,就会激化矛盾、煽动网民情绪。

    当新媒体“大V”成为某一时期的意见领袖,其影响力不可小觑。笔者认为新媒体平台中的各家媒体在选题层面,应避免预设立场;在叙事层面,应该做到完整、全面、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以陈述完整事实为前提,而不要让观点、猜测先行;在表述方面,文字平和、客观,避免煽动性的口吻;在导向方面,禁止媒介审判行为和有意无意地制造网络暴力。

    自媒体应做到“社会守望、社会良知”、积极引导社会舆论、促进社会心态正向发展,以观察者姿态出现、呈现平衡的观点或许是具有可操作性的基本要求。

    (二)选题不应预设立场,切入点应该避开模糊的事实  《局面》选择江歌母亲与刘鑫之间的对话作为切入点,采访了两方的观点,想要呈现的就是一种平衡、全面的视角(见王志安记者手记)。然而,聚焦于江歌母亲和刘鑫两人的关系,是否关注了本案的重点?是否可以实现“促进沟通”的初衷?

    在尚未有官方给出案情细节前,“刘鑫是否将江歌推出门外并关上了房门”“刀究竟是谁的”这些都没有事实依据。在事实尚不清楚时,人们很容易进行猜测;而猜测就容易导致不实信息,甚至带来舆论暴力。舆论暴力一旦出现便声势浩大,刹不住车。

    笔者认为这一选题被二次传播后,很容易让人陷入并无可靠根据的预判中:刘鑫不积极回应,对江歌母亲避而不见;江歌母亲“痛,除了痛没有别的”的哭诉更加剧了网民对刘鑫的“恨”。自媒体大V看过《局面》后,并没有把刘鑫的声音进行重现,而是从两方的对话中摘取了可以激起网民情绪的部分,或许有意地制造了舆论暴力。微博@全民话题甚至发出了“该不该用网络暴力惩罚一个人”的微博投票。

    或许《局面》的选题切入点在证据未全下有些不合时宜,激动的网民却观点先行。作为涉及案件核心人员的报道,《局面》或许在一开始就引偏了关注点,人们很少再关注本案的凶手陈世峰,而是在两个受害者之间纠缠。

    (三)媒体的表现应该以呈现事实为目的,不应故意制造冲突爆点  越具有冲突性、戏剧性的情节会吸引越多的眼球。但笔者认为,媒体在采访、写作中不应刻意制造不必要的冲突点,猎奇、看戏的心态并不合适。

    在图片新闻报道方面,江歌母亲的悲情是可以触动受众的,但如果媒体一味地追求悲情、渲染悲情,笔者认为在图片叙事角度就有失偏颇。

    发生社会恶性事件,新媒体平台往往成为爆发点,引起舆论风暴,其中夹杂着谩骂、批评、道德审判、舆论审判、故意哗众取宠的与大众主流观点相悖小众的“奇葩”观点。这种在网络平台上的舆论缺乏理性思考,其提供者更多是在跟风、凑热点,这种碎片化的舆论很难和严肃讨论进行有机对话。正因此,舆论的狂热、极端的情绪很难对理性思考、合理解决问题提供有力的帮助。

    偏激的情绪和舆论暴力一旦产生,连始作俑者都很难再有效地把控其发展方向。新媒体平台的大V们应该更有责任意识和媒介素养,对自己发布的内容负责,对公众的知情权负责,对社会舆论的稳定负责。

    “江歌案”从舆论的风口回归平常,公众的情绪也从群情激愤缓和为理性看待。媒体如何发声牵动着万千网民受众的情绪与心态。

    网络上有争议的新闻事件大肆传播,是对线下真实生活中民众普遍焦虑情绪的反映。中国社会正经历大规模的城市化、人口迁移、科技和知识的更新,以及从传统的熟人社会到现今的商业契约下的陌生人社会的转型[4]。在这阵痛的转型过程中,受众是焦虑、心有怀疑的。新闻媒体是舆论的载体,也是舆论的“放大镜”,经过新闻媒介广泛传播的意见,往往会成为社会舆论的主流。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新媒体时代,以什么样的情绪、态度、口吻发声都是新闻工作者需要思考的问题。新媒体只是一种手段,新闻媒体的职责、职业操守是不变的。新闻工作者自身应该以客观、公正、包容的心态来观察、了解、报道周围的事物;尽量以客观、正面的情绪来感染、引导受众。传统媒体也应该把握新媒体平台的机遇,积极将其触角发展至快速传播、影响力大的新媒体平台,从而更好地为社会情绪问题、社会心态的升级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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