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名:加多宝涉虚假宣传 |
【原创剧本网】作者:加多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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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起诉加多宝涉虚假宣传案迎来新进展,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2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北京高院日前对王老吉起诉加多宝“七连冠”广告语虚假宣传案做出了“驳回加多宝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这是2012年广药集团胜诉王老吉商标仲裁案后,王老吉和加多宝一系列纠纷案件迎来的第一个终审判决,败诉方加多宝将为“七连冠”广告语付出300万元的赔偿。
昨日白云山发公告披露了官司进展。王老吉表示,此案为2012年广药集团胜诉王老吉商标仲裁案后,王老吉和加多宝系列纠纷案迎来的终审判决,败诉方加多宝将为“七连冠”广告语付出300万元赔偿。据悉,包括改名案、怕上火案、红罐装潢案等,王老吉与加多宝有多个官司正在审理,王老吉共向加多宝索赔近50亿元。
针对“七连冠”广告语案终审判决,昨日加多宝方面则回应称,根据国家权威机构的报告显示,在罐装饮料市场,加多宝生产的罐装凉茶自2007年至2013年,每年市场销售份额稳居罐装饮料销量第一名,报告数据客观真实。
加多宝回复还特别提到金罐战略,表示正在“进行战略升级推出金罐,全面开启国际化战略布局”。
近日,加多宝推出全新广告《传人篇》,热播于多家高收视率电视台。但据专业人士对相关情况的调研分析,该广告同加多宝之前的“中国每卖10罐凉茶 7罐加多宝”广告一样,属于虚假宣传。
据悉,加多宝《传人篇》广告以王健仪为代言人,再次炒作王健仪的“传人”身份,以证明自己拥有正宗秘方。《传人篇》广告词为:“我是王泽邦第五代玄孙王健仪,我在90年代已将祖传凉茶秘方独家授权给加多宝!喝正宗凉茶,请认准正宗配方,怕上火请喝加多宝。”
但据专业人士的分析,广告中的时间点“90年代”是个模糊概念,若真签有授权书,为什么不直接公布年份?并且根据对90年代的相关案件进行分析,即可得出王健仪不可能在90年代就将配方交给加多宝。
王健仪曾经是香港王老吉国际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她生产的王老世家凉茶,外包装装潢很像中国的王老吉,在中国大陆的销售时多次被原来生产王老吉凉茶加多宝公司在国内投诉。如果按照《传人篇》所说,90年代已经独家许可给加多宝,当时就不可能被加多宝投诉,更不会被工商局查处,这不符合正常逻辑。
王老吉和加多宝就广告语而引发的一系列案件各地还在审理中。昨日晚间,白云山发布公告称,日前广州中院审判了旗下王老吉大健康诉讼加多宝、胜佳超市虚假宣传以及商业诋毁纠纷一案,判决结果为加多宝败诉。
白云山公告称,王老吉大健康认为加多宝的“王老吉改名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等广告语刻意将王老吉凉茶品牌的销量统计成加多宝凉茶的销量,使消费者认为2012年前三季度销量领先和多年领先的凉茶品牌不是王老吉而是加多宝,故构成虚假广告。
广州中院判决要求,被告加多宝立即停止在广东地区媒体和产品包装上发布虚假广告语,并立即销毁含有上述虚假广告语的宣传物品,同时在广州日报、南方日报和羊城晚报头版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王老吉大健康、原告广药集团500万元。判决要求胜佳超市石牌分店也应该立即停止销售包装上印有上述广告语的加多宝红罐凉茶,并停止使用带有上述广告语的贴纸。
这不是加多宝第一次败诉广告语案,今年8月加多宝在重庆也因上述广告语而输掉了官司。当时,加多宝向记者回应称,由于引起了法律纠纷,加多宝已经逐渐减少了广告语的使用量,也已对广告语进行了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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