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剧本名:新型婚育观念话剧剧本《不要彩礼要幸福》 |
【原创剧本网】作者:王舒仪 |
专业代写小品、相声、快板、三句半、音乐剧、情景剧、哑剧、二人转剧本。电话:13979226936 联系QQ:652117037 |
|
|
|
|
新型婚育观念话剧剧本《不要彩礼要幸福》
剧本人物:
1、刘佳:26岁,公司职员,活泼勇敢,敢想敢做。
2、汪颂阳:27岁,老师,温和一根筋,善良爱孩子。
3、高淑芬:55岁,急性子,刀子嘴豆腐心,一心想让女儿过得好。
4、刘兴国:56岁,老好人耳根子软,听劝有责任感。
5、刘晓丽:44岁,刘兴国妹妹,喜欢八卦,思想陈旧。
地点:刘佳家中客厅
道具:桌椅,礼品盒等
剧本:
刘兴国:(抿了口茶)淑芬,我说你就别走来走去了,晃的我头疼。
高淑芬:(生气的)你真是!闺女马上就带男朋友回来了,这么大的事情,你还坐的住?!万一带回来的是个歪瓜裂枣怎么办?
刘兴国:闺女眼光好,虽然找的人肯定比不上我……
高淑芬:(愁眉苦脸)苍天啊,比不上你?那还不如歪瓜裂枣呢!
刘兴国:(急了)怎么了?我也不差啊,这么多年啥都听你的,你说往东我就绝不往西!
高淑芬:因为你是路痴。
刘兴国:我运动细胞还特别发达,闺女小时候亲子运动会,我可是第一名。
高淑芬:(点头)嗯,这倒不假,只是你跑错了赛道,到人家儿童组,拿了第一还惹哭了好几个小朋友。
刘兴国:我这不是近视嘛......
高淑芬:说到近视,你眼镜呢?闺女跟她男朋友马上就到了,你可要好好把把关,把人看仔细了。
刘兴国:你知不知道什么叫朦胧美,这么多年为啥我这么爱你,就是因为我看不清啊!今天咱们结婚纪念日,来我们拥抱一下!
高淑芬:(揪住刘耳朵)你给我听仔细了,这是关乎女儿一生幸福的大事,等会儿我说话你别搭腔!二十万彩礼,外加一套市中心的房子,一辆轿车,少一样我都不把闺女嫁给他!听清楚了吗?
刘兴国:(捂着耳朵)现在车房多贵,年轻小伙子哪里买得起啊?
高淑芬:(手上用劲)嗯?
刘兴国:(求饶)知道了知道了,我保证不乱说话!
高淑芬松手,刘兴国揉着耳朵充满怨念,女儿刘佳带着男友汪颂阳上台,刘佳手捧鲜花,汪颂阳带着礼盒。
刘佳:(高兴地)妈,爸,我回来啦!祝你们结婚周年快乐(捧着鲜花)
高淑芬:(开心的)哎呦,佳佳,买这多浪费钱啊。
刘佳:(塞鲜花到母亲怀里)高兴嘛,这还是小阳的主意。(拽过男友)妈,爸,这就是小阳。
汪颂阳:(递过礼盒)叔叔阿姨好,这是一点心意,听说叔叔爱喝茶,阿姨喜欢养生,我就买了茶叶和燕窝。
高淑芬:(笑道)让你破费了,这花也是你买的?
汪颂阳:听说您和叔叔结婚周年,我觉得鲜花是最能表达情感的一种方式,就提 议送花,希望您喜欢。
高淑芬:喜欢喜欢,(瞪了一眼刘兴国)看看人家年轻人多会来事儿,你怎么不知道给我送花呢。
刘兴国:(用手在空中画了一朵花)送你一朵小红花,我这是只有聪明人才能看到的鲜花。
高淑芬:(笑骂) 笨蛋!
汪颂阳:(连忙解围)叔叔一心都扑在家庭上,我都听佳佳说了,你们二位感情特别好,我可羡慕呢。
刘兴国:(洋洋得意)要说感情好嘛,确实,这么多年来,我们俩吵架的次数摆着手指头都数得过来。
汪颂阳:(小声询问)叔叔有什么诀窍?
刘兴国:主要靠忍。
高淑芬:听他瞎说,主要你叔叔有点老年痴呆,吵过的架马上就忘了。来,快坐下歇歇。
∆几人坐下,高淑芬给汪颂阳倒茶。
高淑芬:小阳,听说你是做老师的,工作辛苦吗?
……………………………………………
后面省略的内容更加精彩
剧本大纲:
高淑芬和刘兴国风雨同舟大半辈子,结婚纪念日这天,女儿刘佳带男友汪颂阳登门拜访,高淑芬担心对方会对自己的闺女不好,因此她就打定主意要好好刁难汪颂阳,还跟丈夫夸下海口要让男方拿出二十万彩礼,车房必须有!但等汪颂阳上门,高淑芬就泄气了,双方闹出不少笑话,她还被汪颂阳当老师的故事感动,主动想捐款给对方学校的学生。
这时候刘晓丽(刘佳姑姑)登门拜访,她正为儿子彩礼,女儿婚嫁的事情头疼,一看高淑芬不要彩礼,恨铁不成钢,撺掇着让刘兴国多要点彩礼给女儿未来生活保障,刘兴国耳根子软,被说动了,妻子和女儿把他好一通教训,双方嘴上不饶人,欢乐中道出了姑姑家的问题,当初因为彩礼逼女儿跟相恋多年的男友分手,现在儿子好不容易谈个女朋友,结果人家要的彩礼过高拿不出钱来。
在高淑芬一家的劝说下,刘晓丽也终于扭转了自己的思想,真心想让儿女过得好,就不应该把眼光放在短浅的彩礼上。高彩礼拆散了多少鸳鸯,都是陈规陋习,是我们在追求幸福路上的绊脚石。
幸福与否,往往跟彩礼没有直接关系。夫妻一辈子,两个人想建设和谐的小家,跟随婚育新风的政策,移风易俗,心在一起,共同拼搏,风雨同舟,最后才能和谐美满,携手一生!
|
|
||
本网所有发布的剧本均为本站或编剧会员原创作品,依法受法律保护,未经本网或编剧作者本人同意,严禁以任何形式转载或者改编,一但发现必追究法律责任。
原创剧本网(juben108.com)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备案号粤ICP备14022528号 法律顾问:广东律师事务所 |
|
|
|
||
|
|
|
|
|
||
本网所有发布的剧本均为本站或编剧会员原创作品,依法受法律保护,未经本网或编剧作者本人同意,严禁以任何形式转载或者改编,一但发现必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