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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级别:独家授权与委托
作品类别:广告剧本-广告语征集
会员:fanhoulai
阅读: 次
编辑评分: 3
投稿时间:2016/4/15 15:39:13
最新修改:2016/4/15 15:39:13
来源:中国国际剧本网www.juben108.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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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剧本名:《征集2016西安旅游宣传口号》 |
【原创剧本网】作者:广告语征集 |
专业代写小品、相声、戏曲、双簧、诗诵读、演讲稿、话剧剧本。 电话:13979226936 QQ:652117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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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西安旅游宣传口号征集
为了扩大西安旅游宣传力度,提高西安旅游知名度,促进西安旅游业发展,西安市旅游局现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西安旅游宣传口号征集活动。
一、活动征集时间:
2016年4月11日至5月11日。
二、评选标准:
1、宣传口号要充分反映西安旅游特征形象,体现历史、人文与自然、生态、“一带一路”等的有机结合;体现古老与现代交相辉映的活力;能适用于各种媒体宣传,内容新颖,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和亲和力。
2、主题突出,文字优美,富有内涵,简明易记,朗朗上口。
3、以中文为主,也可配英文。
4、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若经查实为抄袭作品,侵权者需返还奖金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三、参与方式:
1、关注新浪微博搜索@西安市旅游局,发送私信投稿。
2、关注微信公众号“西安旅游局”(ID:xatourismdy),在后台留言进行投稿。
3、发送电子邮件至xalykh@126.com。
(投稿格式:【西安旅游宣传口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内容)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由西安市旅游局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3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三等奖10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纪念奖30名,奖励人民币100元。
特别声明:
每位投稿者限投作品5条,超过或未按照投稿格式发送的则视为无效投稿。应征者请妥善保管底稿。作品一旦被录用,即视为应征者已将应征作品著作权转让给西安市旅游局,不再付酬费。入围和获奖宣传口号著作权归西安市旅游局所有,我局有权以任何形式使用该作品,并可对该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西安市旅游局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本次活动获奖结果将在西安市旅游局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上公布。
咨询电话:029-86787628
西安市旅游局
官方微信
(订阅号)
西安市旅游局新浪微博
西安市旅游局
2016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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