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北京电视文艺创新推优活动正式启动作品征集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9/30 7:54:36

  为进一步鼓励首都电视及网络视听行业创作生产高质量视听内容,充分发挥优秀电视文艺作品的示范引领作用,并为近一年来涌现出的优质电视文艺作品和青年创作人才给予评优肯定,由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国家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及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共同指导,北京市文联主办,北京电视艺术家协会及首都视听产业协会联合承办的第八届北京电视文艺创新推优活动正式启动作品征集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本次推优活动分为两个单元进行推选:精品创作单元、创新作品单元。
  1、参评作品应为申报机构或个人原创且拥有版权,并于要求时间范围内在地市级(含)以上电视台及全国性网络视听平台首播并完整播出。
  2、参评作品类型包括电视剧、综艺(文艺)节目、纪录片、动画片、微短剧、短视频(以上征集类型均包含电视和网络作品)。
  3、精品创作单元将推选出“匠心作品榜”、“匠心人物榜”及“新锐人物榜”;创新作品单元将推选出“创新作品榜”。
  二、参评作品要求
  1、参评作品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作品应传递正能量、展现社会进步和人文关怀,避免低俗、暴力等不良内容。主创人员无违法失德行为。
  2、参评作品需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在地市级(含)以上电视台或全国性网络视听平台上首播,并符合下列任一要求:
  (1)项目在北京市备案公示
  (2)项目主创团队长期工作居住在北京
  (3)作品主旨讲述北京故事
  3、精品创作单元“匠心人物榜”将由评选委员会推荐产生,无需申报;“新锐人物榜”推优,需经参评作品申报方进行申报,参评人员需为该作品主创人员,年龄需满足45岁以下。
  4、参评创新作品单元,参评作品主创团队需全部为45岁以下青年创作者。
  5、每个申报方报送参评作品中,电视剧类作品最多报送不超过5部,其他作品类型最多不超过3部。
  三、申报材料
  1、参评作品材料
  (1)完整播出版视频1份,MP4格式,分辨率不超过1080P,单集文件大小不超过5G,文件名称标明片名和集序,例如:《片名》第x集。
  (2)宣传片视频1份,MP4格式,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
  (3)宣传海报2张(横版、竖版各1张),“新锐人物”参评人员形象照2张,图片要求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少于3M、不超过10M。
  2、作品及个人申报表(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需提供Word电子版、盖章扫描PDF电子版)。如申报“新锐人物”,申报方必须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申报信息准确性进行填报,并承担审核和报送责任。
  3、申报作品材料和申报表电子版请使用U盘提交(材料不退)。
  四、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
  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止。请申报方在规定期限内,按申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材料寄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以顺丰快递寄送。
  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95号北京市文联407室
  联系人:胡若雨
  联系电话:010-65158599
  3、咨询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
  咨询联系人:
  程程010-66230286
  种珊010-66230285
  五、其他事项
  入选人物推优榜单人员,将会作为创作骨干力量加入北京电视艺术家协会,参与协会举办的各类观摩、培训、采风活动,并优先参与如下推优评选项目:
  1、推荐参评国家级、北京市重点人才工程相关荣誉称号;
  2、参与主创的作品推荐参评中国文联年度重点创作项目及青年文艺创作扶持计划;
  3、参与主创的作品推荐参评北京市文联文艺扶持专项资金及文艺创作孵化平台项目;
  4、推荐申请北京市艺术系列职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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