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宣传平乡形象原创歌曲的公告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9/26 7:55:24

为大力实施文化兴县战略,助力“自行车名城、新文旅之乡”建设,更好地展现平乡的独特魅力、文化内涵和蓬勃的发展活力,平乡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决定开展征集宣传平乡形象歌曲活动,发布如下公告。
  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平乡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平乡县文化馆
  二
  征集时间
  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31日,以邮箱投稿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投稿。
  三
  作品要求
  1.征集作品内容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充分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重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杜绝“低俗、庸俗、媚俗”等内容。
  2.应征歌曲要包含平乡县元素,用全新的角度诠释和歌唱平乡的历史文化、特色产业、人文精神,用歌曲讲述平乡故事,抒发平乡人情感,展示平乡形象,音乐体裁和风格不限。
  3.应征歌曲作品要主题鲜明、旋律优美、具有创新性、时代性,具有平乡文化特色和较强的艺术表现力、感染力,易于推广传唱。
  4.应征歌曲仅限于近两年来创作的且未在各级征歌活动中获奖的原创作品。每位作者限报两首作品,来稿恕不退回。
  5.投稿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提交作品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对作品的宣传推广及一切使用权、修改权,保留作者署名权。若投稿作品涉及侵犯任何第三方版权,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等,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知识产权。
  四
  评选方式
  1.本次活动面向单位、机构或个人均可参与。投稿者需填写作品登记表,并将作品版权授权书扫描电子版连同作品录音小样或完整版音频、歌谱或歌词电子版,打包压缩文件注明“宣传平乡形象歌曲征集”字样,发至活动唯一指定邮箱:pxxwenhuaguan 163.com。
  2.征集结束后,活动主办方邀请专业人员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选,活动主办方选定采用的作品,通知投稿人;如作品未被采用,活动主办方通知投稿人,并承诺对未采用作品不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
  3.入选的优秀作品将通过媒体等平台进行公示,并进行线上线下推广及展播。
  五
  奖励扶持
  经评选后被主办方采用的优秀歌曲,给予相应的奖励扶持。
  六
  联系方式
  本次活动未尽事宜由平乡县文化馆负责解释。
  平乡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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