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7/25 10:43:40 为进一步推动“兴文强旅”战略实施,繁荣旬阳地域文化,保护传承、创新发展国家级非遗项目——旬阳民歌,挖掘和培养优秀本土民歌创作人才,推出一批讴歌旬阳经济社会、讴歌人民生活、讴歌地域风情、讴歌人文自然的精品力作,将旬阳民歌打造成为宣传、展示旬阳的一张靓丽名片。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文旅广电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征集优秀旬阳民歌创编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ART-01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旬阳市委宣传部 旬阳市总工会 旬阳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承办单位 旬阳市文化馆 PART-02 征集时间 投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9月上旬 评审及公示时间 9月中下旬 奖项公布时间 10月上旬 PART-03 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各组织机构、社会团体、词曲作家及广大音乐爱好者征集旬阳民歌原创、改编歌曲作品。 PART-04 征集要求 作品主题 作品需围绕特定主题进行创作,如展现旬阳自然风光、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等,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应具有鲜明的旬阳地域特色,旋律优美、朗朗上口、易于传唱,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且未在其他省市级比赛中参赛的原创作品。投稿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若作品侵犯第三方著作权或其他法权益,一经发现,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格式要求 提交作品时,需包含歌词、歌谱、音频小样等内容。 PART-05 投稿方式 作品通过电子邮箱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2528499862@qq.com), 同时将《旬阳民歌创编作品推荐表》和《作品授权书》以PDF格式与应征作品一同报送。 联系人:周一诺 联系电话:0915-7209812 PART-06 评审方式 此次征集活动将采用初评与终评两次评选方式,由初评由主办方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终评则采取现场展演或线上评选等方式,由初评获得优秀作品的作者进行展示,最终评选出获奖作品。 PART-07 权责说明 版权归属:主办方享有对获奖作品的宣传推广权、表演权等权利,作者享有著作权与署名权(详见附件作品授权书)。凡投稿者均视为认同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约定。本次活动不收取参评、审稿、宣传等一切费用,获奖作者名单将在旬阳市文化馆公众号上公布。 解释权: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对于活动中出现的任何争议或问题主办方将保留最终解释权的任何争议或问题,主办方将保留最终解释权。 PART-08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金10000元(作词、作曲各5000元) 二等奖2名 奖金5000元(作词、作曲各2500元) 三等奖3名 奖金3000元(作词、作曲各1500元) 优秀奖若干名,所有奖项均颁发获奖证书及奖杯。 民歌是一门艺术 更是一种生活方式 期待与您一同唱响旬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