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职业师范学院校歌歌词创作有奖征集活动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7/25 10:42:57

  校歌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学校教育理念、办学特色、优良传统,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弘扬先进大学文化,加快大学文化建设,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和校友的爱校热情和归属感,经研究,决定开展广西职业师范学院校歌歌词创作有奖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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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
  二、征集内容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校歌歌词。
  三、征集范围
  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校友及关心支持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四、作品要求
  (一)体现鲜明的学校特色,兼顾区位要素、历史要素、内涵要素(校训、办学特色等)、价值取向和办学精神等。(背景资料可登录学校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二)感情真挚,立意高远,富于时代特色和艺术感染力。语言简洁凝练,简明易记,朗朗上口,易于传唱,蕴含语言文字的韵律美。
  (三)校歌时长控制在3-5分钟,歌词篇幅应与此时长相当。
  (四)可由个人单独创作或由多人联合共同创作歌词。歌词创作应兼顾作曲,适合合唱与独唱。
  (五)歌词、歌名须附500字左右的释文或说明(包括创作思想、创意说明、相关注解等,如引用典籍请注明出处)。
  (六)作品须承担原始创作版权,为新创作或未曾发表的原创作品,应征作品不得违反著作权、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法规。因作品引发的任何纠纷及法律责任由创作者承担。
  (七)采用及入围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其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学校所有,创作者不得再作其他使用。学校对入围获奖作品拥有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权利。
  五、投稿方式
  (一)参加征集活动的人员将作品及报名表发送至学校党委宣传部电子邮箱:zsyxcb2021@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校歌征集+创作者姓名”字样。
  (二)投稿需附作者真实姓名、单位、电话等详细联系方式。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三)所有来稿作品需附著作权声明。因作品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投稿作者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党委宣传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谢晓平,
  六、评选及奖励
  (一)学校组成校歌创作工作组,并会同有关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入围作品由党委宣传部在学校官网、官微上发布,供师生评议,广泛征求意见,最终由学校研究确定采用作品。
  (二)为鼓励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此次征集活动,将对部分优秀作品予以奖励: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税前),并颁发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6000元(税前),并颁发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3000元(税前),并颁发证书;
  入围奖若干名,颁发证书。
  说明: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若投稿作品质量不高,相关奖项允许空缺。
  衷心期盼、热忱欢迎广大师生员工、海内外校友和所有关心支持学校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投稿,共谱广西职业师范学院高质量发展的华美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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