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7/25 10:39:55
热爱音乐的小伙伴们 赶紧看过来! 2024年“音乐厦门——城市之歌”全国原创作品即日起开始征集
为深入学习贯彻思想和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向全国、全世界宣传厦门城市形象,持续做大做强“音乐厦门”这一城市文艺名片,拟深入挖掘和打造一批优秀音乐作品,助力厦门打造“文化中心、艺术之城、音乐之岛”。2024年度“音乐厦门——城市之歌”全国原创作品即日起开始征集。
具体方案 01 作品主题 围绕以下主题展开创作,用优秀原创音乐作品提升厦门文化影响力: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文艺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10周年;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 纪念著名爱国侨领陈嘉庚先生诞辰150周年。 02 作品要求 内容健康向上,词意简洁,情感充实,结合当下时代主题,正能量、接地气; 作品形式、体裁、风格不限,独唱、重唱、合唱等均可,欢迎更多有多元曲风和样式的音乐作品参赛。同时,作品如以短视频形式呈现,配以美丽厦门画面,可作为加分项; 旋律优美,通俗流畅,朗朗上口,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和较强的艺术感染力,便于群众传唱; 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同一作者提交的作品不得超过三首; 应征作品不得抄袭,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纠纷,由作者自负。 03 作品征集时间 2024年7月5日—2024年9月30日。 04 征集形式 请将作品制作成音频(视频)小样(DEMO),纯伴奏和演唱各一份,连同词曲谱(A4尺寸),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作品名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411067838 qq.com。邮件名称同压缩文件名,并请在邮件内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络电话等。 05 奖项设置 从应征作品中评选出2024年度“音乐厦门”----城市之歌全国原创作品大赛十佳优秀作品。 06 奖励办法 入选十佳优秀作品,一件作品奖励10000元人民币(含税); 优秀作品将被收录进“音乐厦门”专属原创音乐专辑,并上传全网试听平台、“文艺厦门”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大网络音乐平台,成为“音乐厦门”的一张流动试听“明信片”; 2024年第四季度将举办“音乐厦门——城市之歌”十佳作品发布仪式; 优秀作品作者有机会受邀参加市级主题晚会。 07 应征作品著作权归属 所有应征作品均视为创作者接受主办方的委托所创作; 所有应征作品著作权归属于创作者本人; 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享有三年无偿使用权,除著作权人在自己的作品展示中使用外,未经主办方许可,任何人包括著作权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授权使用该作品; 主办方在使用获奖作品过程中享有对该作品的修改、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汇编、翻译等权利。 08 其他事项 本次征集活动配套版权代理登记服务,本着自愿有偿的登记原则,作者可委托主办方代理版权登记事宜,并可根据自身需求,委托主办方代理版权相关的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版权评估、版权融资、版权交易等,具体内容另行约定; 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09 联系方式 作品投递电子邮箱411067838@qq.com 联系人及电话:付伟0592-5301003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23号广电中心10楼1013室“音乐厦门——城市之歌”全国原创作品大赛征集活动办公室
邮编:36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