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关于公开征集原创“文旅歌曲”作品的公告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7/25 10:34:42

  为迎接威宁自治县成立70周年,进一步挖掘宣传推介“阳光威宁·浪漫草海”丰富的旅游文化资源,打造威宁文化旅游精品,营造浓厚的草海旅游文化氛围,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促进文旅融合,提振威宁旅游文化品牌高质量发展,面向全社会征集以草海为主题的原创“文旅歌曲”,为确保活动顺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威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承办单位:威宁县文化馆
  协办单位:威宁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威宁县司法局、威宁县音乐家协会
  二、征集时间
  自征集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0日截稿。
  三、征集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需突出威宁草海特色和文化,突出对威宁县特色民族文化的宣传,特别是要展现“阳光威宁·浪漫草海”人文、生态的新变化、新气象,共征集10首原创“文旅歌曲”。
  2.作品要求:思想健康,紧扣主题,立意深刻,融合威宁的发展历史和民族文化特色。曲谱以WORD文件或者JDP格式图片提供,附作品创作简介。报送作品时,请注明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附作者简历。
  3.曲作要求:风格不限,节奏鲜明,曲调流畅,朗朗上口,易于传唱,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富有时代气息。音频格式为WAV、MP3等常用音频格式。
  4.征集的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且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出版、制作、展演,不得抄袭或改编其他歌曲,若有违反以上规定问题,将取消参评资格。所有应征稿件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5.作者须保证对参选作品享有完整版权,若存在版权纠纷或违反有关法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同时,作者提交作品参选,即视为授权主办方对该作品进行非商业宣传的推广。参选作者对获奖作品有署名权,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改编、配乐、演唱、制作音像制品,用于公益宣传、推介威宁旅游文化。
  四、作品奖励办法
  1.本次征集活动所投稿的作品经主办方评选录用的给予每首歌曲1万元报酬,同时颁发证书。
  2.作品按征集整首歌曲进行奖励,不单独按词、曲进行奖励,奖金发给投稿人。
  3.获奖作品将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推送,并在各类文化推广活动中进行演唱推广。
  五、评审方式
  聘请省、市、县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投稿作品进行评审,县司法局公证处全程参与公正。
  六、投稿方式
  1.投稿作品为录音小样和简谱。同一作者所投稿作品数量不限;所投作品要求录制小样,附上简谱一并投稿;寄出时间以当地邮局或电子邮箱发送时间为准。
  2.投稿邮箱1075128552@qq.com。
  地址:威宁县新兴路文化馆四楼办公室(原地税局四楼)
  邮编:553100
  联系人:张艳联系电话:
  杨会联系电话:
  威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4年6月20日
Copyright © 2005-2013 原创剧本网.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