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同江市首届“原创歌词、歌曲作品征集、展演”活动正式启动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6/6 10:30:55

  一、活动宗旨
  为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积极助力同江市文化旅游建设,助推打造文化时尚之都,用音乐赋能文旅,唱响魅力同江,用旋律吟咏文旅发展成果,用歌声宣传唱响时代强音,以音乐作品的形式吹响迈向新征程的时代号角。
  二、组织单位
  01
  主办单位:
  同江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02
  承办单位:
  同江市文化馆
  三、活动流程
  1.作品征集:
  即日起至6月30日
  (线上作品征集)
  2.报送要求:
  (一)原创作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作导向,坚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引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既要有同江市地域特色,又要表现出多元一体的中华文化。
  (二)原创歌词、歌曲作品反映同江市人民奋力谱写奋进新时代的昂扬斗志和火热生活;反映同江市独特人文风情和自然资源;反映同江市各行各业锐意进取、争先创优的生动实践。
  (三)应征的歌词、歌曲作品应为2022年以后创作未经发表,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向上,旋律优美动听,富有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朗朗上口,易于传唱。歌曲类别可以是美声、民族、通俗、儿歌、另类说唱等唱法不限。
  3.活动流程:
  (一)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邮箱报送原创歌词、歌曲作品,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①视频(MV):报送歌曲视频或MV(格式为MP4、无水印、500M内、有歌词字幕)如有按要求报送、纸质歌谱电子版;②音频:报送歌曲音频(格式为MP3或WAV)、纸质歌谱电子版;③乐谱:报送歌曲纸质歌谱电子版。提交的纸质歌谱电子版必须为JPG常见图片格式,并确保打印A4纸大小图像清晰,不接受手写歌谱。
  (二)投稿者需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如涉及侵权问题,由投稿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投稿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我馆在相关活动中使用该作品。
  四、作品展示
  1、本次征集评选展演活动组委会将聘请省内专业评审。有应征作品的作者不能担任评委。
  2、拟于7-8月,在“佳木斯·同江第十届中俄边境文化季系列活动”中展演并颁奖。
  3、颁奖及展演事宜另行通知。
  五、审读要求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六、报送方式
  联系人:
  王东明
  报送邮箱:

  228794209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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